老舍的《兔》写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,描述一位青年被主流话语侵蚀而走向毁灭的一部短篇小说。
小说篇名“兔”的含义明显是指中国古代对同性恋的指称——兔子。中国古代还有称做“比顽童”、“相公”、“象姑”、“娈童”的。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同性恋行为自古有之,为“性之初”,而非现代“腐朽的资产阶级”的专利。
严格来讲,有同性性行为的人,不一定就是同性恋者;反过来,同性恋者也不一定有同性性行为,虽然也存在个别。在老舍的《兔》里,主角小陈热衷于唱戏而辞去公职,与社会上的楚总长与黑汉搭班钻营以满足自己的嗜好。经历了人生的曲曲折折,而最终失败而亡,这其间——
楚总长出钱,黑汉办事。小陈住着总长的别墅,有了自己的衣箱,钻石戒指,汽车。他只是摸不着钱,一切都由黑汉经手。
只要有小陈的戏,楚总长便有个包厢,有时候带着小陈的妹妹一同来:看完戏,便一同回到别墅,住下。小陈的妹妹长得可是真美。
楚总长得到个美人,黑汉落下了不少的钱,小陈得去唱戏,而且被人叫做“兔子”。
老舍的笔触是从人性的又一新颖角度——同性恋者的运命,去表现着社会间人人互为而谋取私利的不仁不义。恰恰是对主角小陈表述了极大的同情。